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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市地税发票抽奖安排,支持税收工作,下面就地税发票的查询、抽奖与举报的一些知识向您作简要的介绍:
问:哪些发票属于抽奖范围?
答:消费者在广州市范围内娱乐、饮食和其他服务行业依法索取的《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定额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或《广东省广州市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均可通过我市发票抽奖系统参加省、市的定额发票抽奖。
问:发票抽奖活动设立哪些奖项?
答:(一)广州市地税局发票抽奖活动每期抽奖设五个奖项: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0名、四等奖1800名。特等奖奖金50000元;一等奖奖金各25000元;二等奖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奖金各500元;四等奖奖金各100元。(二) "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的奖项设立从2007年第一季度起,调整如下:特等奖1名,奖金25万元;一等奖5名,每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50名,每名奖金1万元;三等奖250名,每名奖金2千元,合计150万元。
问:消费者怎样参加省、市的发票抽奖?
答:参加抽奖的持票人通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电话系统(020-12366-3)和广州地税网页(www.gzds.gov.cn)发票抽奖栏目查询确认为依法购领、使用,并且符合规定填开的发票,可获得参加抽奖资格。每张发票只能在被确认资格的当期参加抽奖。登记参加抽奖截止时间为当期季末最后一天。
问:抽奖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
答:定额发票抽奖活动的时间为每季一期,省局"南粤金税" 每期抽奖日为次季首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我市每期抽奖日为次季首月的20日前。
问:抽奖号是怎样生成的呢?抽奖的方式是怎么样呢?
答:(一)广州市地税局发票抽奖系统对10元以下、50元、100元面额的定额发票每票配记一个抽奖号;对500元、1000元面额的定额发票,每100元配记一个抽奖号;对5000元、10000元、20000元、50000元面额的定额发票,每票配记一个抽奖号。发票抽奖使用社会公认的技术方式公开进行。公开抽出的号码,经公证部门公证,即确认为当期中奖号码。(二)"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开奖方式为电脑开奖。每张有效发票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通过计算机按发票号码随机进行排序,每张赋予一个顺序号。经公证人员公证后的结果方为正式有效的结果。
问:消费者如何查询自己有无中奖呢?
答:(一)广州市地税局发票抽奖中奖发票号码自开奖之日起三天内在有关媒体和广州地税网页(www.gzds.gov.cn)上公布。(二)"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于公证员宣布结果有效之日起3日内在《南方日报》上公布中奖发票号码并通知各有关市局,各市可将本市中奖号码在当地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消费者可通过公布的电话、本地地税网站或广东地税网站查询抽奖结果。
问:发票中奖的奖金要交税吗?
答:中奖发票的持票人为奖金获得者。奖金获得者为自然人或以个人名义(含以个人储蓄存款帐户)领取奖金的,对所得奖金均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中奖者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持票人以企业、单位、团体名义领取奖金的,可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帐号由经办兑付奖金部门将奖金全额划入持票人的基本帐户。
问:兑奖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广州市地税局发票抽奖中奖发票持票人须凭发票原件和领奖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兑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持票人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登记核实兑奖(如四区两市中奖人则可在其所属行政区域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登记核实兑奖)。获三等奖、四等奖的持票人到各区地方税务机关兑奖点登记核实兑奖(如四区两市中奖人则可在其所属行政区域地方税务局属下的地方税务机关登记核实兑奖)。(二)"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中奖人凭中奖发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学校证明,复印件无效)到当地市地方税务局登记核实后,即可领取奖金。"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奖项落在广州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持票人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登记核实兑奖。获三等奖的持票人到各区地方税务机关兑奖点登记核实兑奖。
问:发票兑奖有没有期限?
答:(一)广州市地税局发票抽奖每期中奖号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中奖发票持票人兑奖期(节假日不办理兑奖),逾期不兑奖的作自动放弃兑奖权利处理。(二)"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每期中奖号码在《南方日报》上公布后30天内为中奖发票兑奖时间,最后一天如为节假日按期顺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金,不另行抽取发票号码,奖金也不进入下一期累积抽奖。外地消费者一律持中奖发票原件回消费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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